51.新訓中心與革新指示第七條img852  img853  

民國六十一年六月七日,進入有「悽慘埔」之稱的車籠埔新兵訓練中心,車籠埔正式名稱是「光隆營區」,早年也稱第五中心。而幾乎同時,蔣經國先生在六月一日就任行政院長,新官上任總會來幾把火,當然也來勢洶洶的引燃一把「十大行政革新」的熊熊烈火。

六月八日,蔣院長在首次的行政院會即提出十項行政革新指示,要旨包括「為節省國家財力,均應停止建築辦公房舍。」「公共工程開工與、完工,不必舉行任何典禮儀式。」「派員出國考察或參加國際性會議,具有各類專長。」「各級機關應不作不必要之視察,亦不得迎送,或張貼標語。「公務員一律不得設宴招待賓客,並謝絕應酬。「公務人員於婚喪喜慶,不得濫發喜帖及訃告。」「各級行政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夜總會、舞廳、歌廳、酒家等場所。」「各級首長主管均應謝絕各屆剪綵、揭幕等邀請。」「各機關預算內所規定之加班費、出差費,不得假借名目移作他用途。」「不必召開的會議不開,不辦不實際、沒有效果,以及不必要之公文。」公務員常犯的毛病,幾乎都涵蓋於指示之中。

十項行政革新指示,顧名思義,是針對辦理行政業務的公務員而言,軍公教體系一體適用,在強人政治年代,這項革新指示,很快就風起雲湧,席捲全國各地。阿兵哥本與指示扯不上關係,但軍中長官既然受到約束,當然也不會讓大頭兵有好日子過,於是從指示當中很牽強的找到第七條,「各級行政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夜總會、舞廳、歌廳、酒家(咖啡廳)等場所。」硬坳與我們有關,當然接下來就有好戲唱了。

六月十二日,車籠埔發生西河堤決堤的大水災,緊接著是胼手胝足的復原工作,操課全部停擺,這時還未感受到革新指示的存在。當年中心新訓是三個月時間,含入伍前幾天的「零週」,共有十三週,依規定第五週週日開始放榮譽假,因此革新指示的風潮,在稍早的第三、四週便瀰漫著整個營區。

首先發下由陸軍供應司令部印製的「十項行政革新指示」摺疊卡,早晚點名一再重申革新指示,並要求全連「充員戰士」第七條全文「各級行政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夜總會、舞廳、歌廳、酒家(咖啡廳)等場所,各級主管應監督所屬人員切實遵照辦理,如有違反規定者,應從嚴處分。」必須一字不漏會背誦,其他九條要略知大意。

不久,便開始在各種場合隨機抽背。第五週日放榮譽假當天,更集合全體放假日人員,逐一背誦第七條,此外,各級長官仍不斷耳提面命,岀了大門,千萬不要涉足不良場所,否則下場堪虞云云。傍晚收假,又一一詢問,在外有無違規情事。

有句俗話說:「三日大驚,五日小驚,擱來不驚」,鋒頭一過,革新議題逐漸冷卻,新訓過半之後,連上幾乎不再提及。下了部隊,以至退伍,至今多年,十項行政革新指示一事,早已拋諸九霄雲外,最近因買書之便,意外得了一張摺疊卡,殘存記憶,再次浮現,且勾勒往事,為軍旅回憶再添一筆!(103年聖誕節後一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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